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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将至,警惕“宫廷玉液酒”

时间:2023-09-26

来源:铁锋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张福建

录入:张福建

审核:徐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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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廷玉液酒,一百八一杯”,这句经典台词给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作品是以讽刺现实的手法反映了假冒伪劣产品给消费者带来的危害。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迭代升级的同时,各种制假、售假的犯罪手段也花样翻新、层出不穷。近期我院在办理多起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中发现酒类侵权产品不在少数,如“假茅台”“假五粮液”“假奔富”等大家耳熟能详的商标品牌,消费者仅从外包装上难以分辨产品真假。为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在双节来临之际,铁锋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酒类产品,谨记“三不买”原则。
1.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不买。假酒通常会以低廉的价格作为噱头,吸引消费者购买,在购买酒时遇到价格低廉的品牌酒时要提高警惕。
2.不能提供正规发票的不买。购买酒类时,应选择正规渠道,同时,可以要求商家提供购货发票等凭证,以便出现问题时及时进行维权。
3.没有品牌官方授权的不买。在购买酒类时应选择具有正规品牌授权的商家进行购买,可以更好的得到维权保障。
中秋佳节至,幸福来敲门,举杯邀明月,祝福暖你心。
同时温馨提醒,请勿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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