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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锋检察 | 积极探索教育培训方法  纵深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时间:2024-11-11

来源:本站

作者:铁锋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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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锋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根基来抓,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结合,以推进高质量教育培训为目标,持续更新培训理念,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规范培训管理,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构建“教、学、练、战”立体化培训模式,助推检察业务工作提质增效。

 

一、突出政治强检浇筑政治建设的坚实基础当好“政治明白人”

 

——强化政治统领,确保理论武装到位。把政治建设融入业务培训,坚持不懈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防止政治理论教育与业务培训“两张皮”。强化日常学习教育,党组会坚持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坚持每周二学习例会制度,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结合分管业务工作实际,为全院干警进行授课;建立“周五学业务”制度,开展业务知识学习。通过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大会、全院干警大会等,邀请专家学者、检察业务骨干等作专题辅导,重点打造政治理论+检察业务+党规党纪三大学习阵地,引领检察队伍始终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持做到“两个维护”,把“讲堂”变阵地。

 

——坚持需求导向,做到精准施教。积极探索“订单式”模式,针对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特点,着眼岗位职责,区分业务条线、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分类开展培训。针对干警的培训需求,运用小程序积极开展教育培训调研工作,发放调查问卷,在了解不同检察人员具体需求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班次、岗位开设不同课程,分类分层施教,增强培训内容实用性。强化专项学习教育。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廉政党课、“学雷锋精神·传承红色血脉”主题活动等系列专题学习活动,切实增强党员干警宗旨意识,激发党员干警干事热情。积极培养检察理论、检察管理、数字检察等急需的检察人才,重点解决检察官在办案实践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提升检察官独立办案能力和业务指导能力。

 

——领导干部带头上讲台,发挥头雁效应。年初对领导干部上讲台情况做出安排,要求领导干部拟定授课计划,聚焦主责主业,将分管工作和熟悉领域的先进思想、工作经验与方法进行讲授分享。通过院领导上讲台前的“研”,上讲台时的“讲”以及上讲台后的“用”,推动学习成果正向转化,引领全院各项工作质效全面提升。

 

二、搭建实战化练兵平台激活比学赶超的奋进动力当好“业务实干人”

 

——坚持把“铁检业务大讲堂”作为提升干警素能,强化检察综合履职的重要举措和载体。深化检察人员素能培养,努力打造优秀专业化办案团队,培养一专多能的办案检察官。以 “检察官教检察官”传导式培训为学习交流平台,让受训干警通过部门、条线分享所学所感所悟,促进培训效果最大化。检察干警走上讲台,充分发挥员额检察官理论水平、政策理解、视野思路和实践经验等方面优势,通过启发引导、互动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为干警们解析政策、答疑解惑,达到夯实基础、以学促干、以干提能的目标。在日积月累的学习中,队伍的整体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不断提升,促进了“学习型检察院”建设。

 

——坚持教育培训内容与岗位内容要求相适应。采取“滴灌式”培训,突出培训形式灵活性。进一步丰富培训内容,坚持以引导、启发、研究式教学为主,坚持把“传、教、帮、带”和“练、学、赛、用”结合起来,克服单一、呆板的培训方式,加快教育培训由知识传授向技能训练、素能培养转变,持续提高检察人员司法办案能力。大力推行“检察教官+实战训练+双向互动式”培训,采取“以赛促练、以赛促学”的方法,在全院开展案件评选、法律文书竞赛、模拟检委会、开展类案分析总结,达到“促学习、强素质、提能力”的目标,在“赶、学、比、超”中实现共同进步。加强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强化思想政治、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清廉守正等教育,进一步拧紧干部思想“总开关”,把牢政治“方向盘”,守住纪律“高压线”。发挥“传导式”培训功效,充分利用上级培训资源,参加最高检、国家检察官学院组织的实体培训班学员,结业返回后通过多种形式在本院或条线开展传学讲学活动,向先进地区学习先进理念和工作思路,增长见识、增强本领。

 

——成立“铁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提供集业务研讨、阅读分享、经验交流于一体的学习平台。组织开展多场法律论辩培训和练习赛,有效提升青年干警的语言表达和思辨能力。加大对社会热点及关注度高、疑难复杂的案件讨论力度,努力形成“学习终身化,终身学习化”的良好局面,不断促进青年干警的成长。打造青年检察“精兵”,成立“老带新”学习小组,员额检察官带青年干警办案,提升青年干警业务能力,不定期组织业务交流,对业务疑难问题开展研讨、辩论,分享办案经验、做法。

 

——以检校合作为契机,不断汲取先进理念、经验和成果。打破司法实践与理论教学的壁垒,不断完善沟通机制,细化合作内容、方式和途径。把检察机关的实战经验与院校的先进理念、先进教学方式结合起来,在学术研究、司法实践、人才培养等方面促进双方人才培养共赢、理论实践共促、信息资源共享。

 

 

三、推进教育培训常态化拉紧多元培训的共同纽带当好“法治带头人”

 

——坚持把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抓在经常,融在日常。及时对铁锋检察队伍建设、干警素质现状和教育培训工作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健全完善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建立“量化管理、学习测评”制度等,先后制订《铁锋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铁锋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铁锋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学习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激发干警的学习动力。

 

——跟踪问效,强化管理促进规范化建设。把素能提升工程与考评机制有机结合。建立一人一档年度学习培训档案,对个人学习计划、培训内容和次数等进行精细化管理,提高培训教育针对性。严肃培训学习纪律,院内组织的所有学习培训要求全体干警做到全程、全部、全面参与,不能参加的及时给予补课。对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院党组定期组织全体青年干警进行集中“月考”,检验学习成果。

——“线上+线下”,拓宽学习渠道。线上利用 “两微一端”“学习强国”、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黑龙江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引导干警加强“检答网”平台线上学习,通过多种学习渠道,提高学习效率,做实“常规培训”。加强线上督查,同时将干警学习表现、学习时长、任务完成等作为了解干警的重要途径,与干警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等相挂钩,适时对涌现出的检察业务优秀集体和业务能手进行表彰奖励,全面提升干警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积极开展公检法同堂培训,搭建公检法交流互动平台。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积极搭建窗口桥梁,勾画最大的“同心圆”。“同上一堂课、同研一部法、同办一个案”,力求找到最佳结合点,统一司法理念,达成共识,解决司法实践中各家尺度不同、标准不一、界限不清、衔接不畅等问题,共同提高公、检、法、司、律工作实践能力和办案水平,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在具体执法司法业务中进一步形成法治共识。实现 “1+1+1>3”的倍增作用,携手交出令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答卷”。该项经验做法被省院简报刊发。

 

铁锋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时代方位,进一步把教育培训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一体强化检察人员政治建设、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和综合素能,全力锻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努力实现教育培训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不断推动铁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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