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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锋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

时间:2018-07-06

来源:检察院

作者:铁锋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郝雪冬

录入:检察院

审核:梁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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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锋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按照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和市检察院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方案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区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推进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必须密切联系检察工作实际,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确保实现“三坚持、“三增强”“三确保”目标要求。
    “三坚持”就是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特别是用对黑龙江的两次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
    “三增强”就是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三确保”就是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铁锋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各支部要以支部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为主要抓手,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展集体学习,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单位,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
    强化问题解决,各支部要做到: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推动支部党员依靠自身力量修正错误、改进提高;二是注重以上率下,抓好“关键少数”,严格和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防止“灯下黑”;三是强化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行业明确工作要求,体现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四是强化内生活力,充分调动党支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探索创新党内教育和组织生活的有效方法;五是选树先进典型,宣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树立时代楷模,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六是坚持常抓不懈,防止和克服紧一阵松一阵、表面化形式化、学习教育与思想工作实际“两张皮”等不良倾向。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学”的内容。要在坚持学、深入学上下功夫,把学习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统一起来学习,统一起来领会。要深刻认识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总遵循,践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熟悉《党的十八大以来重要法规摘编》中应知应会的内容,牢固树立“高压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养成纪律自觉。二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准确把握总书记讲话中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把握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依法治区优环境,全面从严治党强保障等重要要求。三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习贯彻省、市、区党代会精神,突出领会和把握“一条新路子”的前进方向、“两个全面”的奋斗目标、“四个坚持”的重大任务、“三长三短”的辩证方法、“五个要发展”的根本路径,充分领会和把握“实现振兴发展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持续解放思想,必须始终聚焦中心,必须坚持民生为本,必须强化务实担当”的要求,引导党员振奋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担当作为,真正使讲话精神成为推动全面振兴发展的有力思想武器、强大政治动力和科学行动指南。
    院党组中心组、各党支部要通过开展专题教育,组织学习研讨。开办党支部书记讲堂,以“如何强化党员意识”、“理想信念”、“廉洁自律”“作风纪律”为主题,举办支部书记思想政治论坛,召开座谈会,交流学习心得,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种意识。
    (二)拓展“做”的成效。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做到“四个合格”。在政治合格方面,重点是坚定理想信念,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精力聚焦到“学讲话、谋振兴、闯新路”上来,聚焦到区委中心工作上来,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是增强组织纪律性,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要讲政治、守规矩、明底线,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品德合格方面,重点是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是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党员干部要增强党员意识,亮出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政治身份,在工作岗位中的先锋身份,在服务群众中的公仆身份,在倡导新风正气中的带头身份,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作表率、当先锋。必须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四个必须”。必须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领全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正确的工作方向;必须始终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从严标准和从严要求贯穿落实到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精神,紧密结合时代和实践要求,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新挑战、新问题;必须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持之以恒向服务和保障中心工作聚焦用力,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确保“改”得到位。按照“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坚持学做结合,突出针对性,敢于直面问题,把精准解决问题作为学习教育的规定要求。一是全体党员要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先进典型,把自己摆进去,经常自省修身,打扫思想灰尘,针对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是否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等问题,进行“党性体检”,列出问题清单,着力解决党的意识不强、宗旨观念淡薄、法制意识不强、道德行为不端以及为经济发展服务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二是各党支部要针对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进行查找分析。党支部要注意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等问题。三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五查五改”。第一,重点查思想观念,切实整改思维方式守旧,传统路径依赖,市场观念不强,改革创新精神不足等问题;第二,重点查精神状态,切实整改干事激情不高,争先意识不强,担当锐气不足,不敢较真碰硬等问题;第三,重点查干事标准,切实整改不认真、不严谨、不精细,线条粗拉、大而化之,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成效不佳、质量不高等问题;第四,重点查工作效能,切实整改不求真、不务实、不落实,运行流程不畅、办事环节交叉、互相推诿掣肘,工作等靠、慵懒散拖、效率低下等问题;第五,重点查规矩意识,切实整改法治观念淡薄、不守程序规矩,不理旧账、不讲诚信,纪律松弛、顶风违纪,随意妄为、任性乱为等问题。
    三、方法措施
    (一)突出特点,保障经常性学习。建立党员经常性学习制度,明确学习要求,是促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重要举措。一是各党支部:要从实际出发,做出经常学、长期学的安排部署,做到年度有安排、月月有计划。依托“三会一课”制度抓好党支部学习,结合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空转”不“休眠”。要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充分利用党员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培训研讨。各基层党支部,特别是窗口单位的党支部,要在服务大厅明显位置,设立“党员微书架”,让来办事的群众随时可以看到党报党刊,及时了解党的大政方针。二是全体党员: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区委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和学习内容,每人每年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学习内容、时间安排和保证措施,深化对党内基础性法规制度新体系的认识,掌握好与履职尽责紧密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提高做好领导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形成与所处领导岗位相称的政治能力,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学习讨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全年讲两次党课,内容要贴近党员、贴近实际,不搞照本宣科。领导干部在每年述职述廉时将学习情况作为一项内容,进行述学,并由群众评学、组织考学。每年至少撰写一篇理论文章或调查报告。
    (二)搭建平台,促进学做结合。一是作风整顿平台。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严明纪律规矩,下大力气解决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违反规定乱作为问题,从领导干部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坚决摒弃坐而论道假把式、拖拖拉拉软把式、弄虚作假歪把式等“三个坏把式”,持续整顿“思想僵化、标准不高、效率低下、担当不足、纪律松弛”等“五个坏作风”。引导党员干部形成“勤于学习、严谨细致、勤勉高效、务实担当、严格自律”的“五个好作风”。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苦干实干的竞进态势,把心思用在推动振兴发展上,把精力放在狠抓推进落实上,在全院上下形成攻坚克难、奋发进取、敢闯新路的新风正气。二是开展活动平台。在全体党员中开展“立足岗位做贡献,建功立业当先锋”活动,坚持以知促行、知行合一,紧密围绕我区做好齐扎公路沿线整治、推进“两大主导产业”、深化改革创新、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从严治党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的要求,注重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把“四讲四有”标准具体到党员角色身份和岗位职责中。
    (三)巩固制度,加强基础建设。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在每年初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实行逐级备案。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党总支对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批评指正;情况严重的,要采取整顿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积极参加上级开展的“基层党组织最佳组织生活征集评选活动”,努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二是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把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查找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组织生活会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于自我解剖,热忱帮助同志。遇到因班子不团结、集体决策失当、本地本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突发事件处置不当、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等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重要或普遍性问题,及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剖析和整改,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督查。各支部书记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通报班子成员受到谈话函询情况;被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深刻检查,受到提醒的作出整改表态,没有问题的说明谈话函询情况。三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可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日常工作沟通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要经常与党员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谈心谈话要坦诚相见、交流思想,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谈话情况记录“留痕”。对发现党员、干部存在问题不及时谈话教育提醒导致严重后果的,追究教育管理主体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客观公正评价党员表现,帮助引导党员以“四个合格”为参照,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进行党性分析、自觉认识问题,列出“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不合格表现的负面清单,即知即改、自我提高,同时严格稳慎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坚持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各支部要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确定主题,加强研讨式、互动式、调研式学习,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锤炼党性的基本功、必修课,加强政治能力训练,加强政治历练,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日常工作生活全过程、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把“五个到支部”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做到学习讨论在支部、党课讲在支部、组织生活过在支部、示范作用发挥在支部、工作检查指导到支部。发挥“五带头”的示范作用,要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查摆解决问题,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带头立足岗位作贡献。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真正做到思想认同、政治看齐、行动紧跟。要带头做合格党员、合格领导干部,时刻检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不断改造自己,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敢于担当、建功立业,重实干、务实功、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作风,严格要求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五)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一是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运用“三会一课”等制度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真正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二是规范党支部基本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三是深入推广党支部“固定党日”活动。将每月第一个星期五确定为“固定党日”,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开展适合本单位党员特点的主题活动,同时倡导在“固定党日”时,党员主动交纳党费,提高组织生活吸引力和感染力,使“老制度”焕发出“新活力”。四是切实建强党支部班子。整合机关支部。工委要建立对党支部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督促党支部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按期进行换届,选好配强党支部班子,坚持部门“一把手”兼任支部书记的规定,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的培训,帮助其提高党务工作能力,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为党支部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保障。
    四、组织领导
    落实主体责任。我院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三位副检察长、政工科长任副组长,政工科为牵头部门,纪检组、办公室、研究室、三个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三位支部书记和各科科长组成。我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由党总支负责,各支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一组抓一级,层抓落实。要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化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和宣传工作。
    实施考评问责。把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纳入各支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结合总结、述职进行检查和评估,作为评判总支书记和支部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依据,注重从党支部工作成效和党员作用发挥看效果、让党员群众作评价。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要严肃批评、追责问责。
做好工作结合。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推进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相结合,围绕发挥党总支的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提升检察机关党组强的领导力、凝聚力和党内政治活动的影响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紧紧围绕履行检察职能,把学习教育同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同完成各项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刑事检察部门要围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惩严重刑事犯罪,诉讼监督部门要围绕纠防冤错案件、深化诉讼监督,综合部门要围绕服务保障司法办案,运用示范岗、承诺践诺等载体,组织党员履职尽责,践行“四个合格”标准,要把学习教育与规范司法行为融为一体,推进规范司法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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